注意!恩宁路沿线及周边违法搭建物15日内需自行拆除
来源:广州新闻 作者:广州新闻 发布时间:2018-12-01
27日,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发布通告,要求当事人在通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恩宁路沿线及周边违法搭建物。逾期不拆除,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。
通告称,拆除范围包括恩宁路沿线及周边地区凡属于非法改建、扩建、翻建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他设施(含非法搭建的雨篷、楼顶简易搭建物等)。
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,由当事人自行拆除,逾期不拆除的,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。
通告提到,自通告发布之日起,凡发现有新建违法行为的,一律依法予以即时拆除。强制拆除过程中所涉单位和个人的财物的清理、搬移、保管,由财物所有者自行负责。
通告强调,凡涉及公职人员有违法建设而不自行拆除的,将按照《广州市违法建设治理责任追究工作办法》,一律告知纪检监察部门予以追究其相关责任。凡抗拒、阻挠依法执行公务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严肃查处:情节严重的,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。
本月,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名城保护委员会通过了《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》和《恩宁路历史文化街区试点详细设计及实施方案》,为恩宁路改造二期工程提供了基础。 |